《环球时报》报道,日本德岛县知事饭泉嘉门2月14日宣布,该县日前发生的“敌敌畏饺子”事件已经确定与近日一系列的所谓“中国饺子事件”无关,根源在于销售饺子的店内违规使用了杀虫剂。而来自日本权威机关宣称,日本检查人员在销售饺子的“COOP石井”店内,从日本产冷冻食品及货架上均检测出了微量敌敌畏。至此,一段时间以来形成的“饺子风波”真相大白(2月14日新华网)。
那么,中方供日水饺怎么会酿成一场“水饺风波”?人们看到,“水饺事件”有着某些蹊跷。日本有关方面传出有10位日本公众食了中国天洋食品厂生产的饺子中毒的事后,日本诸多媒体顷刻进行大肆炒作,并口口声声说中国天洋水饺中验出了“有机磷类药物”。更有日本媒体以此抹黑中国近年来对出口食品、玩具的监管,某些日媒对“水饺事件”的攻势之大火力之猛已大大超过了2007年对中国玩具的非议。按理,作为严肃的媒体,对发生涉及两个国家的问题,需要理智冷静,这应是常识。那么,为何某些日本媒体在未掌握充足证据之前,对“水饺事件”就大肆渲染起来?
不言而明,“手电筒思维”是症结之一。
谓之“手电筒思维”,就是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看问题只看别人的问题,不看自身问题。一旦“手电筒思维”出现,那么,别人的小毛病也会视作大病,甚至不可救药之病,非要进行隔离,非要回避三尺。而自己即使有大病也不当一回事。显然,“手电筒思维”是一种主观思维,也是简单化片面性不全面的思维。而今,某些日本媒体对中国生产玩具和出口产品就是持这种思维。所谓2007年“中国玩具风波”和时下的“水饺事件”,从一个角度而言,也是“手电筒思维”的产物。因此,要正确处理“水饺事件”,关键是中日双方相关机构保持理性,以维护中日友好大局为重,纠正“手电筒思维”。
应该说,面对“饺子风波”,中日两国政府是十分理智的。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月14日所言:我相信,中日双方有足够的智慧使这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见新华网2008年2月14日电)。在“饺子事件”甫一出现,“乌云压城城欲摧”之下,中方似乎表现了罕见的冷静理智态度。正如日本《朝日新闻》2月2日一则报道云:中国这次的反应非常之快,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在第一时间即通过驻东京的中国大使发表了声明,公安部门也随即展开了调查,这一切都是十分罕见的举动。在连日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水饺事件”几次表态中,表示“对日本媒体对这个事件关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造成有人中毒事件”,“关键是要在事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要基于猜测大加炒作”(见《南方都市报》2008年2月6日)。这既是中方对因情况不明的突发事件一向所持态度,也是对日本媒体的忠告。日本相关监督机构也敢于冲破“手电筒思维”,组成相关工作组前往河北天洋食品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为正确处理“水饺事件”迈进了可靠的第一步。而中方则主动向日方提供生产企业详尽资料,协助日方展开全面调查。
纠正“手电筒思维”,也就是实行“换位思维”。谓之“换位思维”,用坊间一句话:换个角度看问题。比如,此次“水饺事件”外界普遍感觉中方反应快速,对自身企业严加考查,主动邀请日方组成工作组到相关企业调查。这说明,中方是充分体谅日本公众对食品安全疑虑的。这样的“换位思维”就有利于促成矛盾解决。此后,日方相关县到发生中毒事件的销售店进行细查,结果发现了问题,也是从实际出发的表现。
本来,发展双边贸易也罢,处理国际贸易争端也罢,都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为何某些日媒不顾事实,高调炒作“水饺事件”呢?时下,媒体有一种病症叫“炒作”。媒体报道与媒体“炒作”不是一回事。前者是据实反映情况,后者则带来明显的情绪。这种情绪是什么?除了秉承某些集团、某些官员主意外,恐怕抢夺公众眼球是共同之因。在某些媒体心目中,似乎只有“炒作”成功,才能提高媒体的社会价值。然而,越来越多事实证明,不从实际出发,不加分析随心所欲的“炒作”不是成功的象征,而是可怕的预兆。美国的某些靠“炒作”起家的媒体终因“炒作”经不起推敲而寿终正寝,被公众唾弃。因此,有正义感的媒体不能与“炒作”为伍,而应认真吸取“炒作”的教训。人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而今,面对“水饺事件”,吸取“手电筒思维”也是长一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