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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电总局的"紧箍咒"叫好
2007年9月23日 09:56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高福生  

  继停播一些低俗广播电视节目之后,国家广电总局于9月20日又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进一步规范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自10月1日起,所有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以及中央电视台等,选秀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并禁止手机投票、电话投票和网络投票等场外投票方式。另外,广电总局还对选秀节目的环节设置、选手、主持人、评委和嘉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杜绝低俗之风。(9月22日《新京报》)

  近年来,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在创新广播电视形式、内容、手段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丰富和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正当大众的热情被选秀节目整的高涨时,正值选秀节目充斥荧屏引发全民娱乐时,广电总局却“发怒”了——目前一些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和节目为了吸引观众追求高收视率,在环节设计、评委选择、选手表现、表演内容等方面,不惜利用一些低俗环节、明星恶性炒作,几乎到了“癫狂”的地步,背离了积极、健康、向上的基本定位,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的形象,观众反映强烈。

  广电总局这次“重拳出击”,应该说早在人们的预料之中,也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在上个月《中国青年报》的一次选秀节目的民意调查中,叫停恶俗选秀节目获得了96.4%支持率。

  纵观广电总局的最新《通知》,六重“紧箍咒”中绝大多数内容都似曾相识。比如主持人的主持词、评委点评、选手感言、亲友抒怀、插播画面等内容要大量减少,总时长不得超过整个节目的20%;选手的台风、语言、发型、服饰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不得制造噱头、刻意煽情和渲染悲切情绪,不得在节目中传播或暗示选手的负面消息和流言;主持人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情感、好恶,不得对选手、嘉宾等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评委、嘉宾要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要业界公认……这次广电总局在96.4%的民意支持下,将过去的“零星动作”整合为一套“组合拳”,连上六重“紧箍咒”,其干脆利落之举、咄咄逼人之势,真是大快人心。

  这其中,最具“杀伤力”的是各上星频道晚间黄金档不得播出选秀节目和手机、电话、网络等投票方式被禁止这两条。此前,选秀节目人气选手动辄百万的场外支持票数、每票一元钱的收费标准,让短信投票成为主办方赢利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消除“短信圈钱”的质疑,上海文广集团今年将观众参与《加油好男儿》投票的收益,在扣除成本后全部捐赠给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局长魏文彬在7月接受采访时也公开表示,湖南卫视明年的选秀节目短信投票一律不收费。不过,随着广电总局的叫停令公诸于众,不论选秀主办方是否在乎短信收益,观众花钱投票支持心仪选手、短信创造的“拇指经济”令众多分羹者吃个肠肥肚圆的现象将在10月1日以后成为历史。

  从节目审批到播出,从主持人、评委、选手的表现到观众的参与,连套六重“紧箍咒”,其规定之细致,管控之严厉,可谓前所未有,加快了选秀节目黄昏时节的到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10月1日大限的来临,以往19:30至22:30各类选秀节目折腾得最欢的时间段,将会风光不再,因选秀而显得花哨和狂热的荧屏会恢复一些清静,那些曾经创造的几百万的场外观众投票神话从此也可以划上句号。特别是,杨二不会再出来了,芙蓉姐姐不会再出来了,不男不女的不会再出来了,误导青少年不好好学习、妄想靠投机一夜成名的缺德事也会少了——对广大受众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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