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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区分"官"与"爵"
2008年6月26日 10:28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司徒伟智  

    先是对于给灾民婴儿哺乳的蒋晓娟升任副政委的信息,继而为几个重灾区依据抗灾表现突出而提拔50人的媒体报道,网上争论得热闹,余波未息。

    细察几方面意见,却也存在共通的合理内核,即:四川在抗震救灾一线选干部,奖惩分明,初衷可嘉。只是希望火线提拔干部也要按组织程序办,多听听当地群众意见,并结合平时工作表现。

    从而,又有进一步的见解,认为对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群众,确有一部分可以提拔,但更多的似应以表彰奖励为主,不宜将提拔当作奖励。

    真是道理越辩越明。对于“不宜将提拔当作奖励“,我极表赞成之余,还想从历史角度赘言几句。

    什么样的人可以当官?比起凭血统当官(“世卿世禄”)、按年劳资历封官(“停年格”),自然是春秋时代管仲说的“录功而与官” 较为公平。然而,更高明的还是后来人——在肃清安史之乱的战争中,唐肃宗忽然想到部下建立功勋这么多,今后朝廷无官可赏怎么办?军师李泌建议:赏功臣用爵不用官,即可以给功臣们以相当的爵位薪俸,却不必个个封官。方针是:“官以任能,爵以酬功”。

  “官以任能”,很对。才能和道德素养,都是为官的必备条件。官者,管也。无论管理一个地区还是一个部门,都是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才胜任得了的。历史尽管可以造成一定条件,把能力各不相等的人物推上舞台,建立功勋业绩,即“时势造英雄”;却不会造成一种条件,使所有这些人都像吃了“智慧果”似的,一下子获得超群出众的文化和组织才能。能力与功劳,在通常情况下是一致的,在有的时候也可以是不一致的。当然,不一致可以转化为一致,经过刻苦努力,由早年的“引车卖浆者流”而终成贤相良将的,历代不乏其人。可值得注意的是,始终保持这种“不一致”的亦属不少。

     与“官以任能”同等要紧的,是“爵以酬功”。其所以要紧,在于惟有给所有建立过功劳或苦劳者以相应的爵禄名位,才能造成将士拼死于战场,谋臣尽命于帷幄的生气勃勃的局面。比李泌早几百年,军事家郭嘉在分析袁曹官渡之战时,就曾经把“与有功者无所吝”列为曹操取胜的重要条件。有功不赏,有劳不酬,那就叫“贤否不分,赏罚不明”,或曰“干好干坏一个样”,这种不公道的做法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

     眼光回到今天。对于抗震救灾中涌现的大量英雄人物,其中一部分确有组织才能、管理素养,自然应当快些来个“官以任能”,大胆提拔任用,甚至可以打破常规。这一点,我想大家都是认同的。问题在于,对于那些确实缺乏管理素养者,怎么来“爵以酬功”?“今天可没有任何‘爵位’了,拿什么奖功臣?”有人会问。

    我想,只要不是胶柱鼓瑟,而是与时俱进,那么“奖功臣”就很好办。比如蒋晓娟,她是否应当提拔任职且容经过一系列考察程序再说,但她本人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被中组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完全应当。除了现有的各种层次的评模、记功等方式,还应当拓宽思路。我以为,我国人事部正在依据党的十七大要求,研究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框架,启动行政奖励法、国家勋章法的研究论证工作,值得关注。今日授勋,替代古代授爵,可乎?

     在现时讨论中,一些法学家已经提出:国家荣誉勋章授予的客体不能集中在“为社会发展、声誉和进步做出特殊贡献的精英人才”上,而应当包括于国家危难时做出不平凡业绩的平凡人。他们认为现在尤应重视这次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英雄。

     打开思路“赏”功臣,那就是来个区分“官”与“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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