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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胶济铁路客车相撞看人祸之害
2008年4月29日 09:00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奚旭初  

  4月28日凌晨,胶济铁路发生一起客车脱线相撞重大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初步调查认定,胶济铁路列车相撞事故是一起人为责任事故。济南铁路局局长陈功、党委书记柴铁民已被铁道部免职审查。(4月28日新华网)

  这一起人为责任事故,究竟有什么来龙去脉,有关方面还未详细披露,但可以肯定的是,人为责任事故就是人祸。举凡人祸,共同之处是祸起麻木不仁,马虎塞责。人祸之害,害莫大焉。有权威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高达6500多亿。而在这些损失中,缘于天灾的却只有上千亿元。换言之,6500多亿元损失中大部乃是人祸所致。更让人痛心疾首的是,人祸之中消失的,还有无价的生命。

  本可不发,本不该发的事故,却一次又一次发生,我们往往只是在出事之后才如梦方醒。当麻木不仁这个隐患犹如一只火药桶的时候,一点火星都足以使其爆炸,不爆炸那只能叫侥幸,而爆炸则是必然,即使今天没爆炸,说不定明天就爆炸,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这种偶然中凸现的轨迹几乎如出一辙,都是从量变到质变,这是所有人祸的共同规律。

  事故发生之后,总有引以为戒的说法。但是我们又不能不面对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为什么往往“引以为戒”的话音未落,另一个事故又随之发生了?殷鉴不远,然而依旧不能阻挡悲剧重演,催促我们反思。安全措施要健全、责任意识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到位……诸如此类的甲、乙、丙、丁确实一个都不能少。但是拿什么来保证少一个都不能?有道是机制最管用,事实已经揭示,机制的缺失恰正是公共安全最大的隐患。而所谓机制,又决不只是订几条规章——如果说形同虚设的规章无法让认真之魂归来,那么责任心的缺失必然成为事故的温床。这是血的教训,教训几多沉痛,能不痛定思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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