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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奥运
2008年3月16日 09:46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戴炳炎  
  如何办好北京奥运会,把中国的美好展现给世界,是“两会”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热点。

  梁晓声委员认为,奥运会的每个举办国,都把自己的文化作为人文特色。“人文奥运的理念是北京提出来的,所以,我们应该更谦和、更客观地诠释人文奥运。”“具体地说,就是宣传''和为贵''的传统文化精髓”。他认为,“和为贵”和诚信,“是与奥运文化共通的地方”。

  汪国新委员说:“在比赛中,人们遵守规则,互相尊重。胜利者把对手击败,成为英雄,但他同时把失败者扶起来,两人携手欢呼。参与奥运就没有失败,奥运的参与者都是英雄。”

  一百年前,中国教育家、体育倡导者张伯苓对奥运会发出“三问”,其中之一是:“中国何时能够举办奥运会?”

  如今,距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开幕还有一百多天。它需要每个中华儿女珍惜来之不易的机遇,把中华民族“国家兴旺,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落实到办好奥运会的具体行动中。据报道,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报名人数已超过百万,十几倍于实际需要。日前,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决定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了人人“积极参与”。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奠基人皮埃尔.德.顾拜旦告诉人们:“奥运会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生活的本质不是索取,而是奋斗。”从1892年《奥林匹克宣言》发表时起,“追求卓越,公平竞争,积极参与,共享友谊与和平”的奥运理念初步形成,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传承、光大,奥运会已成为全人类的盛典,影响远远超越了体育本身,奥运所蕴含的教育力量是任何事物无法匹敌的。1998年对11个国家普通民众的一项调查显示,五环标志的认知率超过了94%,人们用美好的词汇盛赞奥运会。

  正如国际奥委会驻中国首席代表李红所说,奥运会“不仅仅是一场盛大的赛事,更是人类追求卓越的伟大品质和力量的完美展示。”奥林匹克倡导的和谐、自由、健康、相互尊重得到了发扬光大。

  在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上,美国选手谢尔和芬兰选手利蒂宁,同时以14分30秒的成绩刷新5000米跑奥运会纪录。利蒂宁因一胸之距稍稍先到终点,被判第一名。发奖时,利蒂宁请谢尔和他一起登上冠军领奖台,谢尔坚决推让。最后两人互换了两国田径队的纪念章,感动了全场观众。

  在同届奥运会女子跳高比赛中,美国选手希莉和迪德里克逊都跳过1.65米,重赛时,又都跳过了1.67米,裁判以迪德里克逊头部先过竿的姿势“不合法”,而宣布希莉为冠军。赛后,她们把各自的奖牌对半分开,互换一半再接合成半金半银的奥运奖牌,作为两人友谊的永恒纪念。

  这些奥运逸闻,生动地体现了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

  人文奥运,正如代表和委员们所言,就是要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奥运文化融合起来。王安忆委员说:“践行人文奥运理念,需要中国传统文化作后盾;而中国传统文化,也会因人文奥运理念而焕发新生。”

  举办奥运会,对青少年乃至每个中国人是一次奋发向上的体育精神教育,通过积极努力,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为国奉献。

  北京提出的“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归根结底是和谐奥运。而最根本的是使社会更和谐、更美。和谐是一种境界,一种平衡,更是一种力量。运动员要发挥水平,重要的是和谐地把握自己,将攻与防,进与退,上与下,快与慢,顺与逆,胜与败,身与心都把握得恰到好处。优秀运动员凝聚了人类的美德,使每项运动充满魅力,给观众以艺术和美的享受。

  追求卓越就是追求和谐。只有和谐的奥运会,才是成功的奥运会,才称得上“有特色、高水平”。

  奥运会是全人类的共同节日,更是一种文明的传承。人们常说,奥运会是观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窗口,是折射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镜子。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十三亿中华儿女的期盼,也是对中国人民一次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洗礼。邓亚萍委员说得好:“通过奥运盛会,增进了各国人民对东道国体育文化的了解,也增进了国与国之间的友谊,这远比各国运动员拿多少金牌的意义大得多”。

  胡锦涛主席在新年贺词中表示:“我们将以最大的热情、尽最大的努力,让这届奥运会和残奥会成为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的盛会。”

  和谐奥运,需要“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更需要每个中国人以不同的方式去“参与”,去“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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