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大部制"出台要有平和心态
2008年3月11日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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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周锦尉 |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正在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大部制改革”方案即将出台,日前笔者在网上写过一篇有平和心态的文章,言犹未尽,再说几句。 大部制改革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有其共同特性,即:这类改革,不是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相像的“伤筋动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伤筋动骨,“改革是场革命”,很大意义上是从这方面来看的,党的十四大有阐述),而是保护根本政治体制前提下的改革。在此基础上,有领导地、渐进地“以增量增加”的方式进行。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政治体制方面的能量尤为集中与深厚,政治体制的构架每一点都涉及执政党与国家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涉及各级干部的安排。政治体制要伤筋动骨,就是自乱阵,危及社会稳定。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大刀阔斧而失败,就是一个当代的反面案例。 即便如此,大部制改革在这一轮综合配套改革中处于第一任务的位置,不可小视。从国家批准浦东新区为第一个综合配套改革的“着力点”看,国务院要求主要从三方面对全国示范,第一就是政府行政体制转变要有作为。现在启动的大部制改革,表明换届以后,国务院带头抓深化改革的着力点。所以,大部制改革的实施和推进就有这一轮综合配套改革的特征,就是讲究综合,讲究配套,不会“单兵突进”。 另外,既然是行政体制改革,要遵循它的主旨。即规范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行为,同时减少行政成本。简单说来,就是政府将属于市场、企业、行业的职能归还他人,自己管自己的事务。这种转变的主要表现为:政府从管理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所谓管理,就是管理经济发展规划、战略,产业政策制定,经济、法律手段的出台和实施等,适时、适度推出宏观的行政性措施、手段。所谓服务,不是被动性的、做市场的“尾巴”,而是主动性的——解决市场“所不能为”、而社会运作又必须“所为”的事务。而且,既然是“管理”,就得符合管理的规律,即管理的幅度、管理层级之间关系的制度设置。另外,大部制向管理“扁平化”走一步,一定程度减少层级,在管理资源共享上有些程度提升。国务院的部多时达100个,200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已减少到28个。这次改革方案要进一步整合、减少,减少好几个正部级单位,又是一种进步。由此,大部制出台,我们应该实事求是,有平和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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