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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情"化解"雪灾"
2008年1月29日 08:48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董宏达  

  这些天来,全国各地大部分省份尤其是南方一些省份遭受五十年一遇的雪灾,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救灾解难,要求各地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安全度过这一突发情灾害。

  党和国家对百姓的关怀,百姓深受感动。我的邻居年长的老大爷说:中央领导的关怀充分体现了“血情”,我一时没理解,什么叫“血情”?老人家解释道:“血情”就是给灾难中的民众一腔热血。多么朴实的语言啊!由此,我想起《国际歌》中的一句歌词,“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什么时候能让一腔热血沸腾,恐怕一般情况下不会的。于是,我更懂得了这“血情”,分明是把心掏出来,让受众体验一下这血是热的还是凉的。我觉得,战胜雪灾需要各个方面有“血情”。

  各级领导首先要有“血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一切权力属人民”;《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每个领导干部、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想想,我们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当百姓受难之时,各级领导干部、所有共产党员,都应该无条件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这才体现血浓于水的寓意,也才是对“血情”的最好的诠释。只要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有“血情”,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也因此才真正让百姓体会到“执政为民”的理念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工作目标。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要有“血情”。温家宝总理再次重申,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要尽为民解难的义务与责任。这不光是对领导干部说的,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必须牢记并认真履行其职责。应该说,大多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具备这个素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办事,但也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淡化了自己的责任,时不时地耍特权,上级部署的事不能认真落实,用老百姓的话说,有时“上头”说的事,到了“卡脖”这里给卡住了,把医学上的“肠梗阻”病症带到了政府部门。用到战胜雪灾,就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有“血情”,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确保政令畅通。

  全社会都应该有“血情”。为民谋福利,替民解忧是人民政府的责任,但要解决突发灾难,光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大难当前,需要全社会形成一种“血情”共识,创造一种共度难关的氛围。这就需要整个尤其是社会各界拥有一定实力有一定影响的人士,更应该伸出援助之手,为身处灾难之中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献出一份爱心,这不光对促进社会风气好转有利,也能给自己积下德与善,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鉴于此,社会每一位成员都要有“血情”,受到救助的百姓也永生不会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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