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以善毋过高,当使其可从。”这话是有道理的,责备别人的过失,不要过分严厉,要考虑到对方接受的程度;教导别人做好事,也不要期望过高,要考虑对方的觉悟与能力。今人常说,做事情应留有余的。可谓:话不说满,事不做绝。
先说“攻人之恶”,过去我们常采用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劝告,二是批评,三是批判,四是批斗。
第四种方式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产物,本身就“过”了,理应废止,不再说它。
第三种方式仍属“攻恶”的手段之一,只是不可滥用,不可把“批判”庸俗化,像运动场上投篮球似的随意投入篮筐,尤其是那种随大溜、不分青红皂白地批判,岂止让人难以接受,而常常是伤人伤心。
第二种方式如今经常处于“待业”状态,少有用武之地。人与人之间,要么是把你当成坏人批判、批斗(文革以后这种现象一天比一天少见了),要么是你好我好,大家表面上“一团和气”,都成了“好好先生”。
第一种方式在亲朋友好同仁之间仍属常态,态度较真诚,语言较亲切,表现出一种关爱与厚道,言者坦诚,闻者心服,效果较好。
再说“教人以善”。这方面的问题虽不尖鋭,但负面影响却不容忽视。让我感触最深的大体有两点,第一点,总以“极限”的尺码要求别人。我可以用三个过去常用的口号来说明。一是“颗粒归仓”,二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三是“大公无私”。实际上这三个口号都是“天上的月亮”,可望而不可及。
先说“颗粒归仓”。这是对农业、农民提出的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要求。凡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会赞成我这个判断与结论,不要说整个农村,即使是一亩地也很难真正做到颗粒归仓。问题在于,本来知道是做不到的事情,为什么还要郑重其事的写在文件里,登在报刊上,刷在标语上?
再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且不说人们能不能做到“毫不利己”(毫不利己还能活下去吗),只说这句话的自相矛盾,既然13亿人已经统统“毫不利己”了,那么“专门利人”的“人”是谁呢?只能是“利”外国人了。
三说“大公无私”。难怪有些人不爱护集体,不爱护国家,因为那个“公”里,没有他“私”者的利益,“公”的好与不好、贫穷与富有,都与他没有关系,没关系就可能导致不关心。相反如果“大公有私”,集体也罢,国家也罢,其中的“好、坏、穷、富”,每个国人都有一份儿,谁还能不闻不问?
第二点,教人者并没有先教自己,或是只作为某一方面的“套话”,你这么讲,他也这么讲,只是讲讲而已,至于“可从”与否,似乎从来没有认真思量过。另外那些“套话”也是装在手电筒里的,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可从”与“不可从”,他们没有自我体验。
攻人之恶也罢,教人之善也好,都要切忌讲空洞道理,应该具体事情具体分析,针对性强,少说、最好不说那些对谁都可以说的“通用”道理。还要注意从事实出发,盆坏了说盆,碗坏了说碗,别陈芝麻烂谷子一股脑地都端出来,让人无法措手足。教人之善也不要期望值过高,13亿人不可能每个人都是“雷锋”;也不能过急,十年立树,百年树人,没有谁是几口吃成的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