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校长荐儿免试上大学”的新闻近来成为热点,不少时评作者不约而同地提到一个概念——权力回避。刊载于2008年7月18日《大河报》的一篇题为《“校长推荐儿子免试上大学”源于权力不避嫌》的时评,更是清楚明白地说——“我们的高考免试录取制度从一开始就忽视了权力回避这个问题。事实上,即使小文真的如父亲所说那样表现突出,他也注定会被外界猜疑——只要举荐者与被推荐对象的利益关联不被剥离,民众就有权怀疑其中存在交易瓜葛。”
其实,只要愿意观察,愿意思考,忽视权力回避的,何止是高考免试录取制度!想想前些时本溪高官子女的“抢官丑闻”,不也是异曲同工吗?再想得宽泛一点,如果您是公务员,多半为顶头上司打过分吧。这种打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人一张表格,当着顶头上司的面即刻勾好的。被打分者得到的总是全员的满分。名义上是匿名,但您的前后左右都有眼睛看着,只要不是脑残或是打算辞职走人,谁有胆量打低分?如果您有幸跟信访部门打过交道,您更会瞠目结舌地发现,您所检举、揭发的事实,正被“有关的上级部门”委托您所检举、揭发的部门和个人调查呢。没有人会相信,由作弊者自己举证出的、他没有作弊的结果是客观公正的。荒谬的是,这种做法,却成了信访部门和所有的上级部门应付上访者的法宝。正因为如此,中国的有些地方,民众与政府的距离才会越来越远,隔阂越来越深,瓮安事件之类,才会有发生的基础。
民众没有能力监督,有能力更有责任监督的上级部门却不想监督。很多事,即使有些上级明知道是非曲直,却只能听任下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或许,这些英明的上级,也自有他们不得已的苦衷吧。除非,被投诉被告发的下属得罪了更高的上峰,或是被“刁民”告准了御状,那些“上级有关部门”才肯演一回“丢卒保车”、“挥泪斩马谡”。
再回到“荐儿免试上大学”这个话题,中国虽然有“举贤不避亲”的先例,首先,那是古代的佳话,放到现在,未必可行;其次,这个被举的“贤”,必须是公认的、货真价实的贤;第三,“举”者的道德水准,也必须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除了举贤不避亲,也能举贤不避仇。
权力回避以掌权者的人性恶为基础,充分怀疑掌权者会在涉及他的切身利益的事务上有失公允,营私舞弊。反过来,中国的官吏体制,至今仍然建立在性本善的基础上,总是把良好的吏治寄希望于执掌权力者个人的高尚道德之上,几乎从来就不曾想到有权力回避的需要。一旦掌权者违反党纪国法,以权谋私,虽然也有惩治的措施,总嫌发现太晚、追惩太难。北美、欧洲为什么会成为中国贪官的乐土,值得深思。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百多年以前,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勋爵说过的这句名言,至今仍然适用。在实现世界大同和共产主义之前,这句名言仍将适用。说句老实话,如果我是那个校长,如果确信此事不会暴露,我也会这样干的。对手握权力的人来说,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
倘若“荐儿免试上大学”这桩丑闻能启动中国官场的权力回避制度,这一事件之中一系列大官小官们的洋相,也就没有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