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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权制止谣言
2008年5月16日 10:15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严宝康  

  互联网技术造就信息传播自由的特点,然而,互联网的普及,似乎也让谣言找到了最佳的孵化器和生存地,谣言的传播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特别是当突发事件来临之时,受众对信息的极度渴求,使问题更加凸现了出来。

  汶川地震发生后,就有谣言传出,北京当晚将发生余震的短信在市民手机中传播,重庆网上传言晚上会有余震,上海也谣传沪浙交界处发生5.7级地震。5月12日,辽宁大连刘某,河北廊坊刘某、山西运城张某、河南焦作曲某出于恶作剧或为提高个人网上空间点击率等目的,编造“北京将有比较强的地震”、“汶川地震系人为”等谣言。

  武汉社集网近日还揭秘了“网友预测地震”真相。原来,该网站论坛中出现《我预测2008年5月12日中国将发生地震》后不到两小时,网站论坛管理者就这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删除。为了存档保存,网站技术人员查询了发帖者的IP地址,发现与本公司武汉分公司所用网段相近。随后网站对本公司人员进行核实,最后查明系网站论坛编辑刘某所为。

  这个名叫“水命红颜”的“吹牛”网友,今年25岁,到公司不到半年。地震时他正在办公室值班,突然感觉周围的东西在摇晃,意识到地震了。为了吹嘘自己,在论坛上找到一篇他在5月7日发过的帖子,利用作为帖文原作者可以更改帖文内容的便利,把原帖内容替换为《我预测2008年5月12日中国将发生地震》,帖子中的内容也都是他自己杜撰的。晚上回到家看电视新闻得知真的地震了,又上网把帖子删除了。但帖子已被多家网站转载。查明原因后,社集网随即对编辑刘某做出了开除的处罚,包括主编在内的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内部处理。至于辽宁大连的刘某,河北廊坊的刘某、山西运城的张某、河南焦作的曲某也都得到应有的下场,公安机关已对4名造谣人员分别处以治安处罚或训诫。

  扑灭网络谣言,当然需要政府信息公开,谣言也往往是通过信息的真空才得以滋生。从此次地震来看,有关部门确实反应非常迅速,充分表明刚刚施行不到半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条例的宗旨在地震灾害信息披露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也从某种程度上考验我们的执政智慧和善治能力。

  但是,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网民作为一种日益强大的因素也不可忽视。在网上每个人都有权阻止谣言,首先,网民对灾害来临时的政府信息披露要予以理解,予以支持,要相信科学、相信国家权威机构的解释,自觉消除恐慌,这是一种政府和民众间双向的沟通与认同。其次,网民在享受网络传播的快捷便利和网络言论的相对自由之同时,也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公民责任。先把自己管好,不制造虚假信息,不传递虚假或可疑的信息;再帮政府管好,发现虚假或可疑信息,及时举报,主动验证和辟谣。对于未经证实或者难以证实,同时又可能引起巨大影响的信息,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只有大家动手埋葬谣言,网络的天空才会纯净而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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