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富有别,规则要明
2008年4月29日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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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江曾培 |
据报道 ,当今沪深上市公司中收入最高的高管,为中国平安的马明哲,年薪6600多万元。年薪在500万元以上的高管则相当多。民生银行的高管有2 人年薪为1000万-2000万,7人为500万-1000万。招商银行500万元-1000万元年薪的高管有4 人。金凤科技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的年薪分别为678.43万元和572.91万元。
上市公司的高管拿高薪,“高对高”,是顺理成章的事。不过,高到什么程度,似乎还是可以研究的。据一个统计说,多数公司高管薪酬总额占到公司总利润的比例10%以上,这就高了一点。更成问题的,是一些公司高管薪酬的总额,比公司总利润还要高。科学城高管去年年薪总额为298.57万元,而公司实现净利润仅193.17万元,高管收入竟比净利润 高出105.4万元。京新药业2007年实现利润150.38万元,全部用作高管收入,还缺少1万多元。
按理说,高管年薪的高低,应与企业的绩效紧密挂钩。绩效好,年薪相应“水涨船高”;绩效差,年薪相应水落船低。宝钢股份去年净利润下降2.74%,业绩不如人意,管理层年薪总额相应出现了13%的下降。这是做得对的,赢得了投资人的信任与赞赏。然而,有公司在2007年经营亏损,高管们却依然给自已涨工资。如三联商社2007年净利润从2006年的盈利116.24万元转为亏损565.54万元,高管们的薪酬却从2006年的115万元提高到144.23万元。人们说,这是“穷庙里的富和尚”。
“穷庙里的富和尚”,以及“富庙里的富和尚”,都是当家的“和尚”,当家的职责,是要把“庙”经营成“富庙”,让所有的投资人,所有的“和尚”都有所收益。然而,把“庙”经营成“穷庙”的,仍利用“当家”的便利,可让自已“富” 起来。而那些“富庙”里的当家“和尚”,则是超标准地为自已摄取财富,令人侧目。不过,侧目尽管侧目,又不知他们的薪酬是怎样具体定出来的,拿不出严格的法规来约束他们,使一般“和尚”,一般中小投资者徒唤奈何。
看来亟需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管理分配制度。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有人主张,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对薪酬设计制度与考核负责。企业薪酬设计应当由董事会集体作出决策,并上报上级,实施监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管理层人员应当回避。可现在,有许多高管的薪酬,是经营班子甚至是主要负责人自定的,导致严重失控,使高管收入畸形膨胀,引发置疑与非议,影响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与“富高管”收入高歌猛进的同时,也有一些“穷高管”的薪金少得可怜。据报道,有家公司的高管年薪总额只有4.18万元,一位副总经理年薪1.48万元,二位职工监事分别为1.19万元和1.51万元。另一公司的三位副总经理的年薪均在2万元-3 万元。这样低的年薪,也许是由于他们的业绩不佳,没能为公司创造什么价值。但无论怎么说,这种低于上海人平均年收入的薪酬,显然与他们高管的职责不对应。他们怎么没有“跳糟”呢?有人怀疑,是否他们还有别的收入被隐蒙着,并没有放到台面上来。
“富高管”“穷高管”,都引起人们的质疑。我想起有部名叫“穷爸爸富爸爸”的电视剧,内容讲穷富两位爸爸关爱子女的事,有人将其主题归结为“穷富有别,父爱无价”。这里导用一下这句话,对高管与“当家和尚”的薪酬,则应当“穷富有别,规则要明”。就是说可以有“穷”“富”差别,但要有明确合理的评判规则,便于合理合法的执行;同时,要无保留的透明,让所有的投资人,所有的“和尚”都清清楚楚地知道,便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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