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说,不少投递员进入城市居住小区会发怵,原因是经常受到狗的威胁。前不久,上海一位王姓投递员到普善路一个小区投递报纸,一条没有被拴的小狗向他跑来,先闻闻她的裤脚,接着就是一口,她的小腿顿时红肿起来。另一位投递员在和田路一个小区送信,一个年轻女子牵着一条藏獒迎面而来,投递员有点吓,正打算让道回避,没想到凶猛的藏獒挣脱了绳子,径直向投递员扑过来,尽管主人在后面喊,狗还是朝投递员的右肩咬了一口。
由于投递员经常要走街穿巷,出入小区,小区与马路上越来越多的狗,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一个思想包袱。
实际上,时下生这样心病的人,远不止投递员。近年来,市民养狗飞速增多。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截至2005年6月底,北京市登记在册的宠物狗为45、8万只,而据北京市小动物协会的统计,目前全市宠物狗的数量已达100万余只。上海市宠物狗的数量,前几年就达到三四十万只,现在大概也不会弱于北京多少。庞大的狗群出现,在安全、卫生诸方面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狗害,或者说狗患,渐次成为人们议论的一个热点。上网搜索“狗患”条目,GOOGLE高达40多万条,百度也有30多万条。狗患的表现,主要是狗吠扰人,狗粪污人,以及狗咬伤人。北京去年上半年有5万人被狗咬,上海在去年1-8月期间,也有5万多起狗咬伤人的事件,平均每天高达二三百起。狗患炽烈,虽然还没有使人谈狗色变,但确让不少人见狗发怵。有些行人在路上遇到狗来,都是主动地远远避让,“人道”让位于“狗道”。就是这样,心中还忐忑不安,一走三回顾,生怕狗窜过来。
上海有座居民楼的电梯打开后,有只小狗猛窜进来大声叫唤,把一位老人吓得缩在电梯的角落里哆嗦。狗,成了不少市民生活中的一种威胁,一块心病。梁实秋大概也是怕狗的,他写过一篇叫“狗”的散文,内中提到他客居重庆时,“所最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一位朋友套用梁实秋这句话,说他现在“所最苦恼的是在路上遇到狗”。
当然,这不能要求养狗户不养狗。人类养狗,历史久矣。“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犬之声相闻,是以往农村的典型风光。当时农村人养狗,多为看家护院。现代城市人养狗,则多是把狗当宠物,为了赶时髦,或者为了排解心中的寂寞,也是一种生活的需要。城市养狗风的兴起,是经济社会变化的一个小小的缩影,有其存在的必然性,硬堵是堵不住的,还会伤害养狗者的情感。
这里,需要的是正确处理养狗人与他人的关系。养狗者把狗当作宠物养,如果是关在自家门内,无论你怎么豢之饲之宠之爱之,均可悉听尊便,别人无权置喙。但是,如果将狗带出门外,进入公共场所,养狗人就要注意不能妨碍他人,为害社会。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对此有这样的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因犬类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而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可是,禁而不止,任意把狗带出家门,到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溜狗者日益增多,而且有些狗没有被主人“束以犬链”,犹如梁实秋所形容的,“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教育,横冲直撞,为所欲为”,以至“在人腿上吃饭”,形成对别人的一种威胁,一种恐惧。
如今是讲自由的时代,在城市所以不宜简单地禁止养狗,就是要维护养狗的自由,但是养狗的自由,不能防碍他人的自由。你自由,我自由,怎样才能避免“自由”打架呢?梁启超有个很好的说法:“自由之公例曰: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在家里养狗,与别人不发生关系,随便怎么养都可以;但一旦带到公共场所,就要“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就不能任狗随地便溺,随意狂吠,随性嗅人咬人,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
有句成语叫做“狗吠之警”,意思是一种小的惊忧,犹如身体上的疥癣之症,不必过于担心,而如今的“狗患之警”,内中既有“狗吠”,更有“狗咬”,不仅危害社会安全与社会卫生,而且使人心中发怵,生发恐惧感,有损生活安定与社会和谐。“狗患之警”结结实实地是“患”之警,“害”之警,需要我们引起应有的重视。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加管理,不可放之任之。狗的主人则要提高法律道德意识,与爱犬保持必要的人狗距离,不可率性“与狗共舞”,任狗胡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