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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三题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鄢烈山      2005年11月16日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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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综合规划组组长杜平不久前表示,今后进一步推进西部开发的基本思路之一就是,要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发展和限制缺乏条件的地区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杜平的这个讲话引起了热烈的反应,赞成者有之,质疑者也有之。我感觉各方说得都有道理,可以互相补充。仔细思考,这里面似乎有三个问题要搞清楚。

     一、谁要“发展”?

    “发展”是当代社会的“关键词”,从国家元首到普通百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要“发展”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不言而喻的。所以,我们在大众传媒上,在日常交谈中,往往听不到“发展”的主语和主体,一切尽在不言中嘛。

    然而,“发展”真的就这样“神圣”吗?

    有则小故事说,一女郎到青藏高原去旅游,看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坐在屋檐下安详地晒太阳。她很同情老太太一辈子不出乡里,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有多精采;不料,老太太看到她背负行囊奔走劳倦的样子,充满怜悯地抚摸着她的头,说孩子你命真苦!这则小故事里,两个女人的观念是多么地不相同!毫无疑问,女郎的世界观、人生观、享乐观是属于现代的,老太太是“前现代”的传统的保守的。女郎享受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老太太的生活是静态的或者说是停滞的。那么,到底谁更幸福,谁更值得怜悯?难说!正确的答案是:只要自己觉得满意就是幸福。用中国古贤的话来说,就是人生遗适意。在衣食住等基本的物质需求得到保障后,人的幸福指数高低取决于精神状态而非物资占有的多寡。

    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有促销,必会想方设法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如果我们被资本和广告牵着鼻子走,必然会陷入物质主义与享乐主义的泥沼而不能自拔。而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至少资源开发的技术进步是赶不上人们的欲望膨胀速率的。因此无条件地崇尚“发展”,并不是人类的幸事,也与人们的幸福感无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必须尊重每个个体的选择,千万不要轻率地以“保守”、“落后”的贬词强加于那些不追求“发展”的人们。恰恰相反,我们倒要特别尊敬他们“安贫乐道”、“返朴归真”的精神境界。

    我多次听到一些官员和学者贬斥那些欠发达地区的百姓,说他们不思进取,懒散,怕吃苦,宁肯受穷蹲在墙根晒太阳、“扪虱而谈”,也不愿到扶贫工厂去打工,说是要那些贫困地区的老百姓(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原住民)“更新观念”,却大有鼓动政府强制当地群众接受他们的“发展观”的架式。赶鸭子上架不是强加于人吗?我想在此提醒这些“好心”的朋友,“发展”还是不“发展”,请尊重他人的主体地位,让人家自己选择吧!
    
    二、怎样“发展”?
    
   “发展”虽然是一个时髦的新词,是这些年才流行起来成为主流话语中的主流,但它所蕴含的内容却是早已有之的,中国人追求“富国强兵”梦想至少有了100年。要“富国强兵”,不就是要追求发展吗?即便是毛泽东时代,没有讲“发展是硬道理”,讲“阶级斗争,一抓就灵”,那“阶级斗争”也是“抓”的手段,“抓革命”还是为了“促生产”,还不是为了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所以,有一个怎样达到“发展”目标的问题。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批促大干,大干促大变”那一套思路,实践证明那是一条死胡同。同时,所谓“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那一套也必须彻底抛弃。“农业学大寨”时,“改天换地”搞“人造平原”、“人造梯田”那一套,其志可嘉,此路不通,劳民伤财,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现在西部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中部搞“退耕还湖”,恢复自然生态平衡,就是对这种历史错误的改正。在农业发展上,这样的共识是基本达成了。但在工业上呢?对于那些缺少供水能力、缺少技术条件等基本生产要素的地方,不惜代价地追求工业产值和经济发展,盲目地招商引资搞开发,难道不是重蹈农业建设的覆辙吗?针对这个问题,杜平尤其强调,国家将确定若干影响国土安全的自然条件恶劣或生态敏感地区,严格限制人为活动和大规模经济开发,确保这些地区的“不发展”,以保障西部大开发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造福于国家千秋大业。他的观点是值得重视的。这些没有条件的地区“不发展”,对全局而言确是“最大的发展”。  
   
    三、发展为谁?
 
    “发展为谁”似乎已不成问题,“科学发展观”不是“以人为本”吗?然而“人”是分群分层的。那么,针对“发展”成果为少数人占有,相当多的人口仍处于绝对贫困状态,不是提出了注重公平、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策取向吗?
    
    第一,这种政策取向要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政策和法规,要变成可以感触的坚固的现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生活经验教会我们,口号变现实是何等地艰难!
   
    第二,在具体的政策和法规制定过程中,甚至在人们日常的言论中,“发展为谁”的问题远未达成共识。我意识到,本文对前两个问题的回答就是有漏洞的。假如发展的“主体”是贫困“落后”地区的人们,他们有与外面世界“接轨”的强烈愿望,而所在的地区偏又自然条件恶劣不容“发展”,或者如云南某些地区不去开发让它保持自然原生态更有利于全局,那么我们怎样对待那里的人们?总不能自已过着现代化的生活而教人家安贫乐道为国家作贡献吧?
 
   有时候我的内心就很矛盾:我支持一些人关于保留旧城的文化保护主义;又知道国家没有财力像欧洲一些发达国家那样投入比建新城更多的钱改造旧城区的基本设施。我若生活在那种破烂的旧城区,肯定是希望有现代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消防等设施的,那么我是支持拆还是不拆旧城呢?另有,云南、贵州那些穷乡僻壤,因为未开发而成为我们的后花园和氧吧;如果那里的人不甘心受穷,要“开发”它,比如建水电站,改种造纸林什么的,我们是该支持还是反对?发展应为全民族造福,我们不能有殖民主义者那种建“保留地”的念头。那么,自由迁徙、转移支付等等共享发展成果的手段,应当得到全体国民的支持而不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恩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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