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杭州余杭区委通过媒体向全区领导干部“约法三章”:一、严禁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二、禁受下属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券;三、禁止公车私用、公款消费。有违反以上三条者,或先停职,再查处。或按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为了让群众参与监督,还在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
笔者以为,余杭区的“约法三章”很有针对性。每逢元旦、春节期间,尽管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过节,却总有一些单位和个人置若罔闻,以拜年、答谢、联谊为名,给上级领导送钱送物,以至一到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一些机关大院或领导同志的家中便门庭若市,送礼者接踵而至。部分干部则会在节日期间迎来送往吃喝玩乐的过程中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涉赌涉色,违法违纪。因此,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已经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高发期”。从已经披露的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的违法经历看,他们的许多次违法犯罪与“节日受礼”有关联。
余杭区委在干部有可能出轨的“违纪高发期”到来之前及时向各级领导干部敲警钟,告诫干部防患于未然,虽言之严切,却体现了对干部的关爱。此举值得推广。 |